- 工作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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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室职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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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室(机关党委办公室):
1.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的统筹协调;
2.承担机关文秘、会务、机要保密、督查督办、干部人事、机构编制、财务、信息报送、扶贫开发、后勤服务等工作;
3. 承担机关信息化建设,指导全市老干部工作机构信息化建设;
4.承担机关党群和离退休干部工作。
研究室:
1.开展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调研,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;
2.承担综合性文稿、主要领导文稿、政策性文件及调研报告等起草、审核;
3.承担离退休干部“双先”评选表彰推荐;
4.培训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;
5.宣传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,宣传先进经验、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,指导全市老干部工作机构宣传工作;
6.编发《贵阳老干部》连续读物。
政策协调处:
1.督促检查离退休干部(含易地安置离休干部)生活待遇和医疗保健落实情况;
2.办理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;
3.承担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初审及报批工作;
4.协助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干部丧葬事宜;
5.指导全市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工作;
6.开展对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及遗孀的有关帮扶工作;
7.承担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统计分析。
组织指导处:
1.督促检查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落实情况;
2.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;
3.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、党性教育和形势教育活动,指导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,承办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、委员及骨干培训;
4.承办离退休干部的慰问及重大活动安排,指导离退休干部活动阵地建设,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开展相关活动。
关工委工作处:
承担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。
老干部党校(干休所):
1、负责做好单位内部日常管理工作;
2、负责做好全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、骨干培训教学工作;
3、参与离退休干部政治理论培训的调查研究工作,配合搞好相关活动;
4、负责做好红军遗孀服务工作;
5、负责做好本单位党支部的工作;
6、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市老干部活动服务中心:
1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老干部工作方针和政策,落实好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任务,负责中心的行政事务、财务资产、安全保卫、水电卫生的管理。维护中心正常有序开展工作,保证安全,更好地为离退休老干部服务;
2、认真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加大政治理论学习,负责抓好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,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,整顿工作作风,提高执行力;
3、发挥主阵地作用,开展各种适合老同志的文化体育健身活动,突出政治性、科学性、趣味性;
4、负责在重要时间节点,开展各种主题活动;探索和总结在离退休干部活动队伍中设置临时党支部的经验,引导临时党支部发挥正能量作用;
5、探索和总结新时期老干部活动中心管理经验;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
